南谯历史悠久,南北朝始置南谯郡,隋朝后境属滁州,迄今有1400多年历史。南谯区设立于1993年1月,是滁州市委、市政府所在地,现辖8个镇、1个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(南谯经济开发区),滁州高教科创城也在区境之内。全区国土面积1178平方公里,常住人口39万。
区位优越
南谯地处苏皖两省交界,与浦口区山水相连,紧邻南京国家级江北新区,距南京市中心仅50分钟车程,距合肥不足百公里,属南京、合肥一小时都市圈,是安徽省东向发展桥头堡、长三角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前沿地带。“浦口—南谯”苏皖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已列入国家规划纲要和安徽省行动计划。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,皖苏两省、滁宁两地、南谯和浦口两区密切对接,在省级毗邻区共建共享方面达成高度一致,在滁河沿线区域规划约45平方公里打造南谯与浦口跨界一体化合作示范区,重点发展休闲服务、居住配套、产业发展、旅游观光等多个产业组团,力争通过3-5年的建设,合作共建示范区和滁河大保护区初现雏形,示范区建成区面积达到5平方公里,集聚人口6万人,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亿元;到2035年建成区面积达20平方公里,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0亿元。
交通便捷
南谯交通便捷,合宁、宁洛、滁马高速以及104、312国道纵横区内;京沪高铁在本区内设站,到南京仅18分钟。为加快推进皖苏两省省级毗邻地区共建共享,正在谋划建设滁宁第二通道、南浦一级公路、东部干线等一批高等级道路。争取南京市和滁州市的支持,力争“十四五”期间开工建设滁宁城际轨道南线。推进“全域旅游”百公里道路环线、蒿子圩间两省连通桥梁架设和跨滁河南浦大桥等一批项目建设,实现与区域交通主干路网的无缝对接,取消滁宁快通省界收费站,消除两地交通阻碍。
生态优美
南谯森林覆盖率达40%。西部山区山水相依、绿树环绕;境内有古清流关、皇甫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景点,正全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。
物产丰饶
南谯耕地面积57万亩,是国家确定的产粮大区、商品粮基地县(区),绢云母、麦饭石储量居全国前列;是中国“四大名菊”之首滁菊的原产地,获“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”称号。
产业兴旺
近年来,南谯抢抓中部崛起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、南京江北新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,坚持创新发展理念,推动高质量发展,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,依托滁州高教科创城、南谯经济开发区、沙黄工业园区三大园区平台,积极打造新能源、新材料和智能家居等三大百亿级主导产业,大力培育新装备、电子信息、互联网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。
扶持有力
近年来,安徽省、滁州市以及南谯区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,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,不断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,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举措和奖励政策,助力推动实体经济平稳发展、做大做强,南谯正以优惠的扶持政策、高效的行政服务,吸引企业家在南谯投资兴业。
固投扶持
对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新设企业,可按照项目投资规模、投资强度和投资贡献等指标给予其固定资产投资额1—10%的一次性扶持奖励;对科技含量高、产业带动性强的重特大项目扶持比例可“一事一议”。
综合贡献奖励
新引进工业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,根据项目的产销规模、投资贡献、技术进步、产业带动、土地集约、环境保护等指标,确定企业综合贡献考核、奖励标准,可给予一定年限、数额的奖励,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对区级财政贡献的额度。一般性项目奖励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,重特大项目奖励年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。
企业科技创新奖补
区财政设立500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,以无偿资助、以奖代补、投资入股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,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、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、支持企业申报重大科技项目、支持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、支持企业提质增效、支持企业开展科技保险;吸引国内外重点高校院所、知名跨国公司、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等设立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,可分阶段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;对新认定的省级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,分阶段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支持等。
人才引进扶持奖励
引进和扶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(团队)中符合国家重大产业科技战略和科创城产业规划的项目,给予国家重大科技专项1:1配套补助、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300至1000万元补助、税收贡献奖励等政策扶持;建设科技创新空间平台、人才公寓房等,管理人才、专业技术人才经审核后,给予生产研发及住房购置(租赁)补贴等系列扶持政策(贡献特别突出人才可享受共有产权高档住房),综合资助累积最高可获得1亿元;根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强度不同,可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范围内的企业高管及高技术人才奖励。
金融扶持
设有担保公司,可为入园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,担保费用可予以减免。对科技含量高、市场前景好的新上企业,优先推荐新型银政担合作担保方式进行融资,对厂房、设备投资5000万元以上,且属高新技术企业或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,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,可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,给予不超过企业贷款利息50的贴息,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。
收费减免
对新建工业生产型企业建设阶段的行政性收费,除工本费外原则上区内所有收费全免,上交市级及以上的规费帮助协调按底价收取。